各归档单位: 档案馆依照《档案法》和教育部27号令有关档案工作奖惩的规定,对校内各直属单位2011年档案工作开展了评比活动,经个人申报、各单位推荐、各单位自评和档案馆组织评选,共评选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2个,先进个人17人(7名二级单位档案管理员、10名归档工作人员),现予以通报表扬。 一、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1.党委组织部(综合档案、专题档案) 2.计划财务处(综合档案、财会档案) 3.研究生院(教学档案) 4.基建处(基建档案) 5.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专题档案) 6.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档案、声像档案) 7.能源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学档案) 8.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学档案) 9.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实物档案) 10.团委(学生组织社团档案) 11.科技处(综合档案) 12.学科办(专题档案) 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一)二级单位档案管理员 1.冯淑惠 (经济与管理学院) 2.丛淑玲(科技处) 3.窦雅萍(组织部) 4.常青云(可再生能源学院) 5.吴隆礼(保卫处) 6.陈 佳(研究生院) 7.陈 晔(财务处) (二)归档工作人员 1.陈亚梅(教务处 教学档案) 2.付华平(成人教育学院 教学档案) 3.王集令(校团委 学生组织社团档案) 4.李 倩(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教学档案) 5.郝晓飞(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教学档案) 6.靳 炜(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教学档案) 7.齐宏景(科技处 综合档案) 8.苏晓敏(党办校办 专题档案) 9.雷 蕾(重大办 专题档案) 10.姜 燕(学科办 专题档案) 特别说明:括弧里的文字说明获奖单位和个人的获奖理由,即哪方面档案做得好。当前,我校在纸质档案、电子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方面都做得好的单位仍未出现。 当前,我校档案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有了新的变化,校内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不少单位将档案工作依法纳入日常的管理,落实到岗位并写进每位员工的岗位职责,同时以档案工作来检验日常工作和管理的规范性,好的机制促进了良性循环,形成了良好局面。 对华电的历史和档案负责和“办一所负责任的大学”的精神是一致的。每个华电工作者均有依法归档的义务和权利。我们每一个华电的工作者既是学校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同时也是学校历史的见证者和记录者,是华电的写史人,关心华电的历史就是关心你自己在华电工作和生活的历史,希望每个工作者在华电留下的不仅仅是工资条,而是你工作生活和成长的历史资料,每个人点滴的积累就会形成华电巨大而宝贵的历史财富。每个人应当发扬“爱校敬业”的华电精神,懂得积累,善于积累,学会分享。 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就是我们的榜样。 希望获奖同志再接再厉,继续在档案工作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同时,希望各归档单位学习获奖单位的经验,认真学习和落实《档案法》,努力开创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档案馆 201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