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各有关单位: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已经国家档案局发布,为宣传推广新标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建设项目档案在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作用,经国家档案局局长办公会批准,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定于2018年7月底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档案局(馆)相关业务人员;
2. 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内容包含以下部分:一、《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释义;二、《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解读;三、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和要求;四、建设项目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五、经验交流;六、咨询答疑。
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档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职称晋升、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聘用的依据与证明。
三、培训时间
7月30日—8月4日,7月30日报到,8月4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具体报到地点等信息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于开班前10日在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 saacedu.
org.cn)发布。
五、培训报名
登录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网站(www.saacedu.org.cn)按流程报名。培训班报名额满即截止。
注:请报名学员务必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确认好所要开具的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发票信息,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因个人提供信息错误导致错开发票,原则上责任自负。已报名学员因故无法参加,请于开班前一周告知会务组。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2380元,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报名学员在开班10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指定账户,培训期间开具发票。
户 名: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虎坊路支行
账 号:0200 2152 0920 0008 10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姓名+大连班+手机号”。
七、联系电话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地方一处
联系电话:010-63015680、010-63016510
传 真:010-63013475
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