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短期暂存相关说明
一、档案短期暂存学校期内的注意事项
1.档案短期暂存学校期内,毕业生和学校属于委托档案暂存关系,毕业生不再享有与学校在校生关联的其他权利。
2.档案短期暂存学校期间内,如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或其他原因,接收手续齐备的,可主动提出、提前终止档案短期暂存关系,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办理《就业报到证》,档案馆协助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3.档案短期暂存学校期间内,毕业生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培养单位和档案馆,方便后期转寄。因无法联系毕业生造成就业报到受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档案短期暂存到期后的处理
1.考虑学生和学校实际,尤其是不影响学生档案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之间各项具体内容、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连续性,毕业生应在短期暂存期满前到档案馆办理调转档案手续。
2.超出暂存期限未及时办理者,出现因档案问题影响个人职称评定、干部身份认定、出具有关证明等情况,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因档案短期暂存期限已满,毕业生未能及时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学校将根据本次申请表上的档案邮寄信息直接寄发或转递回生源地。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