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捐赠(寄存)权益保护

档案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以无偿使用;对捐赠的档案资料可提出限制使用的意见,档案馆必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档案馆开放个人捐赠的档案,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同时,为了鼓励社会捐赠档案,档案馆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视情况可给予一定奖励。

对于寄存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在根据寄存协议提供优质安全保管服务的同时,应严格保护寄存者的隐私权,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只提供寄存者自身利用,其他单位或个人需利用时,须先征得寄存者同意。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