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捐赠协议
档案捐赠协议
捐赠方(甲方):
受赠方(乙方): 华北电力大学档案馆 校史馆
为了丰富我校档案馆馆藏,并使甲方在工作生活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得到妥善和长久的保存,根据国家有关档案捐赠的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档案,并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个人所有的档案捐赠给乙方,捐赠后的档案的所有权归学校,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由捐赠者自行决定其归属。
第二条:捐赠档案的内容、数量、交付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和具体要求,见《捐赠档案明细表》。
第三条:甲方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档案材料以捐赠的方式交付给乙方,并登记造册,双方各留一份清册。
第四条:乙方收到甲方的档案材料后,应当为甲方建立档案案卷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进行提供利用。
第五条: 甲方对其捐赠的档案享有无偿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档案中涉及个人隐私和其它不宜向社会开放的档案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第六条: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档案材料加以保护,乙方有权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捐赠档案。
第七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或说明。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保护,并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捐赠方(甲方)(盖章): 受赠方(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