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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北京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华北电力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并经2015 年第 1 次党委常委会和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