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利用说明



       说明1: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设档案馆,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设校区档案室,两地档案不是一体化部门,互相不提供互联互查,一般原则就是在哪里产生的档案就保存在哪里,需要档案利用就去哪里查,学生在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上学就分别去两地查。北京校部档案利用室(主楼D101 电话010-61772556);保定校区档案室(综合楼一层  电话0312-7522876/7522676)

      说明2:北京校部档案馆除了负责传统档案外,不负责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但负责学生人事档案的管理,其中研究生人事档案查档等一系列服务请与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人事档案室联系(电话010-61773953),本科生人事档案由档案馆总负责审核和速递,平时保管和利用服务由各学院辅导员负责,所以服务利用本科生人事档案材料直接和各学院联系,查询本科生毕业生的档案去向和档案速递请和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人事档案室联系(电话010-61772739)。保定校区档案室不负责任何人事档案,学生人事档案利用请联系各院系学生工作室或辅导员,教职工干部人事档案请联系保定校区人事处。

    说明3: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的学生人事档案2020年底才由学生处划转档案总管理。

    说明4:学生人事档案档案利用原则上只对公不对私。

    说明5:学校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只为保管的档案发声说话,因没有归档导致查不到档案的不能提供服务,也不能开具档案证明。

     说明6: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档案馆档案利用服务时间范围:每周二集中服务利用,每天9-11,14-16两个时间段利用服务。

    说明7:因为疫情等不可抗拒要素导致不能亲自来校办理档案利用的,可以电话联系提供远程利用服务和档案速递。

   说明8:办理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委托办理的必须出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和有效证件复制件,公务授权档案利用的,必须出示《介绍信》。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