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学生班级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班级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对开展校友工作和档案服务,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的研究,对于学生的档案意识教育等都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每个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协调做好此类档案工作。为使学生班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现依照《华北电力大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班级档案材料主要反映班级管理过程及结果的史实性整体材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凡是学校以班级建制存在的所有各类班级。
第二章 班级档案归档范围
第四条 全日制学生班级档案材料
各类全日制学生班级参照以下范围执行,材料不存在的略去。
(一)学生班级综合材料
1、班级学生名册(注明党团关系,含照片)。
2、班级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表。
3、班主任照片及简介。
4、辅导员照片及简介。
5、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照片及简介。
6、在校期间班委名单及班委变动情况表。
7、在校期间党支部(党小组)、团支部成员名单。
8、在校期间担任院、系学生干部名单。
9、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家助学贷款名单一览表。
10、在校期间获校外各种学业奖励和参加科技、文艺、体育比赛奖励名单一览表和复印件。
11、在校期间宿舍住宿及变动情况表。
12、班级学生就业去向(含考研、出国等)及通讯方式。
13、班级大事记。
14、其它材料。
上述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二)教学活动材料
1、班级分学期课程表。
2、班级分学期授课教师讲授课程一览表。
3、全部任课教师照片和简介(含讲座老师)。
4、在校成绩。
5、班级学生考证情况统计表。
6、班级学生继续教育情况。
上述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1、班主任班级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2、班主任、辅导员主题活动课方案(教案)及总结。
3、班级党团(社团)活动材料。
4、班级参加校外、院、系重要比赛活动一览表及照片等材料。
5、班级开展社会实践、职业生涯教育、主题活动、专业学习等有关材料。
6、班级工作手册。
7、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第五条 非全日制学生班级档案材料范围
各类非全日制学生班级参照以下范围执行,材料不存在的略去。
(一)学生班级综合材料
1、班级学生名册(注明党团关系、工作单位)和照片。
2、函授期间班委名单及班委变动情况表。
3、班级大事记。
4、班主任照片及简介。
5、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照片及简介。
6、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二)教学活动材料
1、班级分学期授课表。
2、班级分学期授课教师讲授课程一览表。
3、全部任课教师照片和简介。
4、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三)学生活动材料
1、班级分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2、主题活动课方案(教案)及总结。
3、班级开展主题活动一览表及照片等有关材料。
4、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顺序整理为一卷,卷的流水号从0001开始,卷内材料流水排序,也从0001开始。
第三章 管理机制与职责划分
第六条 各院系部和班级有关机制与职责
各院系部是学生班级档案的具体责任单位,各院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各系学生档案工作的责任领导,负责组织辅导员、各班主任落实学生班级档案建设与管理的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辅导员、班主任在班级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辅导员和各班班主任分别是学生班级档案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和协助人,负责指导班长收集整理本班学生档案。学生较多的院系,也可以由学生会(团总支)协助开展工作。
各届班长为班级档案的归档责任人,毕业班班长为最后归档班级责任人。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协调协助职责
(一)各院系应将班级档案建设纳入学生管理。是学院学生班级档案建设与管理的统筹协调管理部门,具体统筹指导检查各系开展班级档案工作,协调沟通有关部门做好班级档案的服务工作。
(二)教务部门、教研室应做好学生班级档案中有关材料的提供服务工作。
(三)档案馆负责指导、监督、接收和保管各院系部班级档案,将归档材料刻成光碟保存,并通过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开展档案利用。
第八条 院系部、教研室、教师职责
各院系部、教研室、教师有为学生班级档案提供有关材料的义务。
第四章 归档与归档要求

     第九条 班级档案每个班级一个案卷,案卷内材料不装订。班级档案保存期为长期保存。

第十条 班长在学生毕业前15日内将本班级档案全宗(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交院系部,以院系部为单位汇总后在学生毕业前10日内移交档案馆。
辅导员和各班主任要提前布置,避免出现突击造档案或缺档等情况。
第五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一条 班级档案由档案馆统一保管,并由档案馆通过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开展利用。
第十二条 班级档案将使用于学校的校企合作、校友工作、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的研究和工作开展,同时为学生班级聚会等提供历史资料服务。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档案馆负责修订或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