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范围

第五条 人物档案的材料归档类型和范围主要包括:

以下材料的纸质类、电子类、照片声像类、实物类等。

(一)反映人物生活经历及其活动的生平材料。如自传、传记、回忆录、日记、笔记、重要书信和手迹材料等。

(二)反映人物职务和社会活动的材料。如文章、报告、演讲稿、题词、被邀请出席重要会议的通知和代表证等。

(三)反映人物思想或精神文化方面的材料。如专著、译著、论文、书画和文学作品等艺术作品。

(四)反映社会及舆论对人物评介的材料。如纪念性、评述性、介绍性的文字材料和新闻报道等。

(五)与人物有直接关系的材料。如聘书、证书、任命书、委任状、奖章、奖状、证章和纪念品等。

(六)记载人物活动的音像类材料:如反映人物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照片、底片、录音带、录像、影片或为其展示的PPT等材料。

(七)其它类材料和实物:包括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及口述档案等。

(八)对已故全宗构成者的悼词、唁函和唁电等。

(九)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