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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档基本流程 整理规范 时间规定

档案归档基本流程

(一)学校档案施行严格的各党政群团学组织机构归档制度,各级党政群团学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安排本组织机构档案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审核和移交归档等工作。

(二)应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类、电子类、声像类、实物类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原始材料。

(三)归档完成后,各学校党政工团学组织机构人员均可通过档案管理软件系统查阅和利用本组织机构所归档案。

档案归档时间要求

(一)各类材料的归档时间按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实施办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最晚必须在次年5月底完成归档。

(二)学校各外派单位和机构归档可适当宽松,主要采取专人送达或速递方式。学校各项目组、课题组、科研团队的归档在项目(课题)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因各种原因撤销的各党政群团学组织机构应在撤销后三个月内将原部门档案材料清理归档工作,归档责任单位名称仍为原单位名称。